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中有关校外教学点的设置与备案流程的相关要求,我校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外教学点的资质、专业设置、办学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就“2023年江南大学申请备案保留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外教学点名单”(详见附件)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向江南大学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黄继忠;联系电话:1891535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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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江南大学申请备案保留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外教学点名单
江南大学
2023年2月16日